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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曾經有學者作過研究,美國司法系統的誤判率約為千分之五,也就是說,每一千個受有罪判決而服刑的人當中,就有五個人是冤枉的!在台灣,我們相信誤判率絕對不會低於美國的水準,而這也就是民間司改會為什麼常常在作檔案追蹤與個案救援(尤其是死刑)的原因。我們確知,世界上沒有完美無缺而不會出錯的司法審判系統,法官是人而不是神,只要是人就會犯錯。 當我們看到因為法院的錯誤而造成諸多冤獄的時候,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