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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edded content] 影片/座談會林佳範部分(2:47:14) 回應意見如下: 有關言論自由主張之公務人員的範疇 作者沒有明確地界定,但行文中並非限於經國家考試取得公務員之資格者,而涵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第二項所排除適用之「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就言論自由之討論,自應涵蓋最廣義之公務人員,在公務體系下之機關或學校服務之所有人員,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