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53條煽惑罪違憲! 323佔領行政院案「聲請停止審判暨釋憲」遞狀記者會
於2020年4月28日,「323佔領行政院案」二審宣判,二審法院將7名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被告的一審無罪判決撤銷,改判有罪。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已30年餘,在高度民主化的當代,人民號召同胞和平集會並表達政治主張的行為竟被法院論以煽惑罪,不僅突顯了司法者仍存留高度管制人民的威權遺緒,也激起了學界、實務界等對於刑法第153條煽惑罪的存廢辯論。 刑法第153條:「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
於2020年4月28日,「323佔領行政院案」二審宣判,二審法院將7名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被告的一審無罪判決撤銷,改判有罪。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已30年餘,在高度民主化的當代,人民號召同胞和平集會並表達政治主張的行為竟被法院論以煽惑罪,不僅突顯了司法者仍存留高度管制人民的威權遺緒,也激起了學界、實務界等對於刑法第153條煽惑罪的存廢辯論。 刑法第153條:「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