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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民間團體收到了來自基層員警的檢舉,表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對所屬分局及人員要求員警「要多發布甫察獲之刑事案件新聞」,除臚列各分局的「優良案例外」,甚至還作出「各外勤單位正面新聞統計」之排名,並且給予「核分」。 上述不合理的要求,已迫使基層員警為符合長官要求搶新聞版面,而出現多件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更嚴重的是,在高雄市警局公布的「偵查不公開檢討報告」中,卻漏未檢討有違反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