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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法務部在上周公告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毒危條例》)的修法草案。由於只是草案公告,本來,民間團體只要於截止日前提供不同意見即可。然而,從法務部草案的內容來看,我們認為本次修法「惜字如金」,明顯缺乏解決問題的意願,也無法作為與社會對話的基礎;未來一旦照案修正通過施行,很有機會再一次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就此,我們呼籲法務部主動撤回草案,重新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