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高雄市衛生局提醒,藥品刊登在網路上販賣,是違反藥事法的規定,最高可裁處新台幣200萬元,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現今社會網路資訊發達,不少商品已經可以在網路等平台來購買,民眾購買商品的來源及管道多元,如網購、電視購物、電台等;不過,透過網路等平台及非法管道賣藥,是違反藥事法之規定,卻仍有許多人選擇在網路等平台買賣藥品;高雄市衛生局提醒,藥品刊登在網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