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照片來源/維基百科 桃園警察抓竊車慣犯,通緝犯拒不下車還倒車又往前衝,警方對空嗚槍後制止無效,朝對方腿上近距離開三槍,造成十個傷口,導致失血過多死亡。法院認為,由錄影畫面看來,通緝犯想逃走,並沒有想衝撞警員,客觀上沒有「現在不法的侵害」,因此該員警不能成立正當防衛。然而,員警自己的「主觀認知」中,「誤以為」通緝犯想衝撞警察,學說上稱為「誤想正當防衛」,可以排除開槍的「故意」,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