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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制定《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強調「律師自治」也是保障人權的重要環節。立法院日前通過修正《律師法》,明定律師加入地方公會,同時成為「全國律師聯合會」的個人會員,有權直選理事長及理監事。筆者期望新的律師自治體制更能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 舊法規定,律師應加入地方公會,地方公會組織「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會務運作是由「小圈圈」操作「配票」逐級升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