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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586/總社長孫崇文報導】 為確保民眾停車權益,避免農曆春節假期停車業者未依規定收費,趁機哄抬價格,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稽查重點商圈停車場,若業者未依停車場登記證核定費率收費,依法可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如繼續違規,得連續處罰且廢止停車場登記證,呼籲業者務必依規定營業,勿心存僥倖。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今年因疫情緩解且春節連續假期長達10天,預估民眾多有規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