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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教授不實核銷研究經費,最高法院刑九庭在一○二年認定:教授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辦理科學研究採購事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並非執行公權力行為之「公共事務」,故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本案判決見解是否允當,自有方家指正,然而最高法院的結構性問題,卻在本案再次凸顯。可惜台灣社會法治墮落,積非成是,輿論因此見樹不見林,只能個案喧嚷,無法全面鳥瞰,令人扼腕! 針對本案判決,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