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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586/總社長孫崇文報導】 新聘員工不適任或公司經營不善等需資遣員工,僱主常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洽詢,如何和平終止勞動契約、合法資遣員工,為便利事業單位辦理通報,勞工局設有「線上資遣通報」系統,僱主除須應依勞基法給予謀職假、預告工資、資遣費外;另依就服法規定,應於員工離職10日前辦理通報,若勞雇雙方終止勞僱關係後,對離職事由認知不同,經調解後,也應於協調或調解成立當日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