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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表示,金門縣政府未正式告知並提出書面申請即逕行公告於先,又經指揮官於當晚親自致電溝通仍不依法完備程序於後,故依法撤銷違法處分之公告,以維法制。 金門縣政府昨(5/23)日逕為公告「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之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新冠肺炎快速篩檢,並自110年5月24日生效」,此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等相關法律規定。衛福部表示,金門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