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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為保障行人路權與安全,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多項交通新制6月30日起實施。其中對於汽車未停讓行人最重罰6,000元,車輛未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維持間距3公尺;同時,也新增了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民眾可檢舉違規行為;危險駕駛罰鍰同步加重至3.6萬元。高市交通局提醒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違規受罰。 提高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