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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警員投書揭露,上級無視金融機構內外普遍裝設監視器,防護嚴密,強令警員擔負不合理且無效益的勤務,要求在金融機構內使用隨身密錄器以普遍、非公開方式對在場任何民眾錄影,復未說明法律依據,已侵害人民隱私及資訊自決權。 就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澄清,警員執勤使用密錄器及其檔案之保管、調閱、複製,均恪遵相關法令辦理,在維護治安與保障人權隱私間取得合理衡平。 警執勤無差別側錄 按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