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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上月審查法扶會預算時,因認法扶會自行募款能力太差,全年僅募到100多萬元,連律師都不願捐款給法扶會,立委指出法扶會已成新生律師養成班,或律師的提款機,要求法扶會要提高自行募款金額,且因此刪減及凍結7千萬預算,實令人唏噓。這個連自己都快扶不起的法扶會,到底能扶助誰? 源自律師自願奉獻 法律扶助事業,在先進各國及前近代中國,最早都起源於律師團體的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