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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歲,28年的歲月,從小娃兒長成大女孩,我念了大學、談了幾場戀愛、服過公職、考上律師,我覺得生命充滿挑戰、無比精彩。邱和順沒有像我一樣的人生,在他28歲那年,也就是在跟我一樣大的年紀,在破案壓力下被犧牲,被警察虐打,入獄,在不見天日的牢裡,被司法糟蹋了28年的歲月,一萬多天,他能做的,就只是在冤屈中數著日子,想辦法讓多病的身體撐下去,然後,不斷地證明自己無罪。 日值穀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