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在電視上我們常會看到警察沿街追捕嫌犯的場景,更會看到在警局內由警方主動展示犯罪證據贓物,還看到嫌疑犯被戴上手銬面對媒體。在報章雜誌上,對於犯罪新聞的報導可說鉅細靡遺,嫌犯的姓名、個人資料、犯罪內容無一遺漏,完全符合新聞報導人、事、時、地、物的原則。 有鑑於「偵查不公開」淪為檢警的空洞口號,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地方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合作,自今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