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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月10日)我前往地方法院,聆聽了許立和陳廷豪各自的324行政院案開庭。這兩個庭都是最開始的準備程序庭。根據維基百科,準備程序庭,簡稱準備庭,是由審判長指定受命法官所召開的法庭,主要任務在釐清案件爭點、決定案件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證據能力的問題和程序審查等事項,以利將來審判程序可以順利進行。 開庭速記 這兩個庭一開始,法官便告知被告所擁有的權力:可以保持沉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