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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羅明村 羅明村,前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組長,因為1997年11月6日發生在林口「新樹林餐廳」槍擊案意外捲入收賄官司疑雲,法院認定他收受黑道賄款,讓一位少年頂罪槍擊案的真凶。 由於不在場證明明確,更一審判決羅明村無罪,而且檢察官超過10日法定期間提出上訴,依法應該無罪定讞,但是最高法院沒有發現上訴逾期,錯誤地將案件發回更審,導致羅明村更二審判處違背職務收賄罪13年有期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