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而優質的司法仍待努力~就「台北地院判決李前總統賠償宋楚瑜主席千萬元案」發表聲明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群策會主辦活動中誹謗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應賠償新台幣一千萬元。判決公布後,朝野有許多不同的聲音,部份媒體也點名本會應表示意見,這表示本會在司法改革的持續努力已受到各方重視;但另一方面,本會平日係以常務執行委員會為合議決策機制,囿於人力與時間,無法就社會上不斷發生的司法事件,都立即表示意見。但本案既涉及兩位政治人物間侵害名譽權的高額損害賠償,本會特......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群策會主辦活動中誹謗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應賠償新台幣一千萬元。判決公布後,朝野有許多不同的聲音,部份媒體也點名本會應表示意見,這表示本會在司法改革的持續努力已受到各方重視;但另一方面,本會平日係以常務執行委員會為合議決策機制,囿於人力與時間,無法就社會上不斷發生的司法事件,都立即表示意見。但本案既涉及兩位政治人物間侵害名譽權的高額損害賠償,本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