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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診所及醫院看病時,除了健保幫我們負擔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要支付一小部分的錢,這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依據健保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在有轉診的狀態下,就診者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 現行部分負擔 未來上調費用 現行門診部分負擔是以「分項定額公告」的方式收費,將調整的方案也是以分項定額收取部分負擔,原定5月15日調漲,目前將延後,上路時間未定,以下表格為各位整理現行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