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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個案評鑑制度自101年1月6日生效,至今已近三年。而今年1月第2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組成後,共作成16件評鑑案,只有2件成案移送監察院調查,成案率12.5%。未成案14件中,以「已逾2年請求期間」理由駁回者,高達9件。下表第5案,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明光上訴書全文只有A4紙張不到半頁(參附件1),怠惰失職無可復加。下表第7案,台灣高檢署檢察官董和村(參附件2),在被告一、二審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