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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制度」是為達成公平審判目的而設計,民眾如果認為審理案件的法官、檢察官等與當事人間有特殊關係,或認為該法官、檢察官容易引起當事人對判決的疑慮時,可向法院、地檢署聲請「迴避」,以排除該人參與審判,達到公平審判的目的。 但迴避制度在實務上落實成效卻頗受批評,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辦理「迴避制度座談會」,請到有聲請迴避成功經驗之律師,介紹台灣迴避制度之相關規定及實務見解,針對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