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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刑庭決議,正反意見已多。本文更願意談的,是吳巡龍檢察官發動「六四靜坐」抗議的正當性問題。吳檢察官為文難掩失望的說,對於部分最高法院法官不明事理又一副「莫奈我何」的態度,決定進一步以行動來表達抗議。 這不是兒戲,也不該被視為兒戲。 檢察官親自現身法院門口靜坐,是件大事。這已不是檢察官在「反對」策略上應如何採擇行動的必要性問題(枝節層次),而是「坐對」憲政上權力衝突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