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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灣長大,聽多了戒嚴時期的冤案不斷, 包括自己家族中的長輩。被譽為「美麗之島」的台灣,卻也被冠上「冤案之島」!留學10年後,我入籍英國,也是個島,相反地,除了天氣的陰霾,冤獄案件倒是不多。入籍後的第三年,我被抽中履行「陪審」(Jury Service) 的義務。到法院報到時,我又被抽中殺人案件,心裡很惶恐,打算以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為由,改參審短期的案件。後來,聽到白人的公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