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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透明化原則、保障收容人權益,民國109年7月15日監獄行刑法修正通過外部視察制度,外部視察小組每季皆須提出視察報告。民間司改會自視察小組甫公布第一份視察報告(109年度第4季)即持續帶領實習生、志工定期閱覽,希望藉由外部視察報告關心收容人的權益。 本次110第4季外部視察報告公布後,實習生、志工在閱讀各監所外部小組所提出的外部視察報告後,彙整提出「110第4季外部視察報告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