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圖說:新北市政府實際稽查業者是否於銷售前完成預售屋及定型化契約。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因應預售屋管理新制自110年7月1日施行,不動產開發業者或代銷業者應於銷售前完成預售屋及定型化契約備查,且案件成交簽約後30天內應申報實價登錄,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及定型化契約也須符規定,否則將直接裁罰6-100萬元不等,為此新北市政府積極查核,以確實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