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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113)年針對網路及市售化粧品進行查核,共裁處88件違規案件,其中50件為產品廣告內容涉及虛偽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另有24件為產品未依規定標示,其餘14件是未完成產品登錄即販售,總金額高達新臺幣300多萬元。 衛生局表示,化粧品外包裝或容器上應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明顯標示品名等10項相關資訊,常見標示違規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