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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阿姨,一位退休的高中老師,因為家裡的防水工程出了問題,和建商產生糾紛。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她向法院提起了小額訴訟。她以為,金額不大走小額訴訟就好,既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又能讓對方了解做生意的誠信重要性。 然而,現實遠比她想像的要複雜。當她收到法院的公文時,公文上寫著:「於期限內具狀到院確認各聲明請求內容之具體金額,並確認全部請求是否與小額訴訟程序相符;又如為一部請求,則請具狀向本院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