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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於2023年8月11日,就「販賣第一級毒品案」作成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認為販賣、製造、運輸第一級毒品僅能處死刑、無期徒刑的規定過苛部分,應屬違憲;其他部分,大法官則認為無違憲疑慮。對此判決引發之社會關注及修法問題,本會提出三點呼籲,並聲明如下: 本次憲法法庭就存在相同法律問題的其他個案,未能適當建立可供客觀檢驗的受理標準,應值檢討。為公平維護人民受憲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