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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不是壞制度,但遭詐騙集團濫用,受害民眾遍及全台。司法院遲遲不願提出解決方案,因為最在意的是怕增加案件量,反過頭來還苛責受害民眾,自己枉顧自己的權益。 為此,我們決定「自己的苦痛自己救」,組成律師團促成修法。今年7月終於三讀通過,支付命令只能強制執行,但不再具有確定判決的效力。 於是,人民在不知情或疏忽未提出異議的情況下,最慢在財產被查封的時候,都還有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