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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為通過其送交立法院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洋洋灑灑提出不採陪審制的十大理由。然而,司法院這十大理由明顯錯誤,顯然是為了刻意誤導立法院和普羅大眾所提出。 針對司法院的第一點理由,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共同討論正是司法院所推動參審制(國民法官)最被質疑的瑕疵,因為對不具法律專業的國民法官而言,職業法官在認事用法上是具有權威性的,因為在人民的理解上,職業法官就是具備法律專業,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