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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9年至2017年的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多年以來追求建立權責相符且具效率的司法,但是台灣司法負擔依然沈重。攤開2020年統計資料,地方法院平均每月辦結刑事案件約59件、民事案件約74件;地方檢察署負擔也相當沈重,平均每月新收偵查案件36件,是日本平均9件的四倍,再加入執行及其他案件,台灣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更高達155件。法檢的案件負荷相當沈重,也連帶使得書記官、法官助理及法警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