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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光緒33年(西元1907年),清朝仿日本當時司法制度,公布了「高等以下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這是中華民國國檢察制度之肇始,到今年正好是一百年。而在2006年初1月13日,立法院剛通過了法院組織法有關檢察官制度的相關修正案,在我國檢察官制度邁入新的世紀之際,實現這些維護檢察官中立化的改革,特別顯得意義非凡。 然而,儘管國人對於新制度下的檢察官體系充滿期待,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反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