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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聲明 針對今(29)日,國防部向陳肇敏等人求償江國慶案補償金之民事案件宣判,本會聲明如下: 一、判決分四個部分,追究軍官的責任: 陳肇敏、柯仲慶部分:兩人全部敗訴,均應賠償1474萬714元。 何祖耀、曹嘉生部分:兩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均應賠償859萬8750元。 李植仁部分:幾乎全部敗訴,應賠償1289萬8125元。但以其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