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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一審判決有罪並請辭,本會發表聲明如下: 一、檢察官辦案應嚴守「程序正義」: 檢察總長黃世銘逾越憲法分際、破壞檢察官之外部獨立性、違反偵查不公開與洩密罪之事證明確,早已非適任之檢察總長。今一審法院判決有罪,黃世銘立即辭職,但其去職與否已非重點,期待全民更加重視檢察制度之改革(詳第二點)。 嚴守「程序正義」:由本案可知,無論檢察官背後之辦案動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