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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髮遭上級於2015年間記17支申誡,年度考績丙等。當事人不服提出復審,保訓會駁回,而今天(2017年10月2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下簡稱「北高行」)又以尊重行政機關之判斷為主要理由,判決葉繼元敗訴。對於北高行這樣的判決,我們覺得非常失望。 在法治國家中,法院負有人權守護者的職責,在行政機關違法、犯下侵害人權之作為時,法院應加以指正。葉繼元的案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