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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宗旨 民國(下同)104年高雄監獄挾持事件,受刑人的聲明中點出了:「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拚了這條路。」 如今九年過去,在厚重聳高的水泥牆背後,監獄及看守所內的收容人每個月的勞動成果,是否獲得平等、符合人性尊嚴的對待了? 112年,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明確指出勞作金相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