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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自今年3月19日遭中國政府非法逮捕至今(11/28)已經254天。中國當局將他非法關押二個多月後,才於5月26日透過國台辦證實將其逮補,近半年後,才於9月11日開庭審理,而於今天上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明哲五年有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二年。 這樣的判決結果,只是再次凸顯這個罪名的荒謬,也凸顯中國政權本身的統治正當性岌岌可危,一再使用鎮壓其境內外維權人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