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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歷時約四個半小時,本次議題就5-3-1檢討反貪腐法制—民意機構的透明陽光與實名制(遊說、利益衝突迴避、申報)、5-3-3「強化防逃與追錢制度」當中的防逃部分、5-3-5「妨害司法公正罪」、5-3-4「量刑準則之建立」做出不少決議。 主席梁永煌澄清,4月13日籌委會的密會被媒體稱為「密會」。但當時籌委會其實已先約定「會議內容不對外公開」,是個談話會,主要是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