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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周姓男子與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後留下的2處房地,當時因分配未果,先以公同共有方式登記。後來經過兩兄弟協商,決定各自取得其中一處房地。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說明,繼承不動產的分割過程中,無論結果是否符合應繼分,依據《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土地部分免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分享,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起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