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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各政黨是否支持在監所設立投票所及移轉投票,使受刑人均可於監所內投票? 支持。監所限制的是受刑人的人身自由而非受刑人的公民參政權。憲法第17條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如果要限制人民的投票權,須有法律明文規定,但目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因此我們認為應該保障受刑人的投票權。若如最近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