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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最高法院回應」之回應 先前恣意,之後慎重何用? 「變更見解很隨性」係指個案裁判時,最高法院常不受先前見解拘束,亦未引述判決先例予以論證,說變就變。 之後產生了裁判歧異,就算召開極度慎重嚴謹的民刑庭會議,也不過是亡羊補牢,人民之權益已受侵害在先。 坐實「公不公告很隨便」的指控: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