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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性侵害防治議題,在婦女團體積極運作下,相繼形諸立法,而迫使政府重視該議題。自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來,內政部隨即成立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負責研擬性侵害防治政策、監督各級政府漸立性侵害處理程序、服務及醫療網路等,而各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亦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以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被害人心理治療、輔導、緊急安置與法律扶助等,而在檢察署、法院部分,亦責由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