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在社會各界的長期努力及推動下,2011年終於依《法官法》啟動個案評鑑制度;並於2020年修法,使人民可直接針對法官或檢察官的違失行為請求評鑑。 去年9月2日,民間司改會針對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的施行,提出觀察報告,並認為成效不彰而有檢討的必要。對此,法官評鑑委員會於9月25日新聞稿指出:「由於新制上路始一年,具體成效仍待持續觀察及努力,尚難以目前請求評鑑之成立件數,論斷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