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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部分原住民族夥伴透過「單列族名訴訟」爭取原民權利的運動,要求內政部應開放原住民族可以在身分證件上單獨以族語拼音系統記載自己的名字,希望國家法律正視原住民族的文化特殊性,不應以漢人為本位的姓名條例,來限制原住民族的命名決定權。時至今日,臺灣透過宣誓立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國家語言發展法)表示原住民族語言作為國家語言,訴訟判決也同時肯認了單列族名的權利正當性。 然而,內政部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