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大益貨櫃商店街前於111年間向市府申請經營貨櫃商店,經市府各權管單位依土地使用分區、環境、消防、工務、交通及營業登記等審核後始核准業者籌設。 惟業者申請做大益貨櫃商店街卻於範圍外違法經營夜市,市府經發局及市場處、出租土地的國防部皆已要求限期改善,然業者實未改善,市場處即依據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依次開罰,至今已連續開罰數次,法定罰鍰金額最高新臺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