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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新北市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二名員警於晚間執勤時,誤認黃姓民眾為通緝犯進行逮捕並濫行壓制、造成黃姓民眾嚴重受傷,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刑法之相關規定,事後更不思檢討,反而對受害的黃姓民眾提出傷害告訴。 6月25日,新北地方法院就翁姓、江姓二名員警所提出的傷害告訴作出判決,黃姓民眾獲判無罪。案件對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將於114年1月8日審理準備程序。對此,民間司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