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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訂定支付差額的上限,會影響醫療品質,進而讓民眾選擇權受限的疑慮」,陳時中11日親上火線回應,表示不能價格訂上限就視為不對,必須就「上限的合理性」與「醫材功能分類的公平性」來討論。 自費醫材定天花板價,基層醫界反彈!健保署日前公告8月1日將實施健保差額特材訂定收費上限,降低相同醫材在不同醫院的價格落差,減少民眾在自費醫材的費用。不料,此舉卻遭醫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