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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間與官方合作推動下,八十八年度司法預算首度自行政院中脫離,由司法院獨立編列,原屬可喜可賀之事,朝野莫不期待以「司法預算獨立」為起步,邁向真正之「司法獨立」,開展有效之「司法改革」。但就目前預算編列之情形來看,司法院顯然自我設限,不見整體之司法改革計畫,尤其部分施政計畫雖標舉出目標,卻無逐步落實目標之執行時間表,甚或未見編列預算配合,導致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備受質疑,令人懷疑是否真能落實......